劉寶平工作室_Mr.Liu Stu
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日本、朝鮮、越南等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。
科舉從開創至清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舉行最后一科進士考試為止(世界上最后一屆科舉考試結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),前后經歷一千二百余年。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都是定期的舉行的。唐朝科舉與宋初科舉每年舉行一次,宋太宗時期改為每一年或二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,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年)改為每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。
科舉考試通常分為地方上的鄉試、中央的省試與殿試。鄉試第一名為“解元”,中央省試為“省元”,殿試第一名為“狀元”。
唐代科舉考試每年春天在京師長安的尚書省舉行,簡稱“省試”。唐前期,掌管科舉由尚書省吏部負責。玄宗開元年間,改由禮部負責,此后歷朝相沿不變。禮部下設貢院,考試、閱卷、放榜等均在貢院舉行。唐朝科舉放榜通常在二月。錄取者謂之及第,或登科、登第、擢第等等。第一名稱為狀元。(宋以后,第二、三名分別被稱為榜眼、探花。)
唐朝科舉考試有秀才、明經、俊士、進士、明法(法律)、明字、明算(數學)等多種科目,考試內容有時務策、帖經、雜文等。宋朝科舉考試有進士、明經科目,考試內容有帖經、墨義和詩賦,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后,取消詩賦、帖經、墨義,專以經義、論、策取士。明清科舉改為考八股文。